2019年4月3日,在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柴卫国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赢得了“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内民初39号民事判决,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的理想结果。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本案成功发回重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经过柴卫国律师日日夜夜呕心沥血、字斟句酌,并凭借自己的专业征服法官的结果。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将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案当中,继续给当事人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放心、让当事人满意。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永远是律师***强大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