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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京师哈尔滨分所张立群律师、刘莉律师受聘担任黑龙江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3-02-07

近日,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并经黑龙江省司法厅决定,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任、业务指导委员会理事张立群律师和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税务合规法律事务部主任刘莉律师,受聘担任黑龙江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为5年,2022年7月至2027年7月。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依照法律和本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人民监督员依法可对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以及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进行监督。 


张立群律师刘莉律师当选新一届黑龙江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体现了黑龙江省司法厅、检察院对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认可。张立群律师刘莉律师将忠诚履职,积极参与案件监督评议和检务活动,为检察机关正确行使职能作出贡献。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活动中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公民参与并监督司法的一种民主活动形式,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人民监督员,无论监督具体案件,还是参与监督检务活动,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了解办案工作流程,要加强学习,提前做好知识储备,为顺利履职奠定坚实基础。人民监督员来自人民群众,职业类别广泛,是各行业的活跃身影,要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帮助检察机关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其特殊的职能要求监督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做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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