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恋爱,***后连借出去的钱都要不到?”当王女士(化名)拿着2016年的转账记录和模糊的现金给付记忆找到我们时,她的维权之路似乎被两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一是2024年起诉时已过诉讼时效,二是8万元现金给付没有书面凭证,被告更以“恋爱期间自愿赠与”为由全盘否认。但***终,我们不仅帮她追回了8万元,更用专业实力为这场跨越十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案情简介】
故事要从2013年说起。被告张某与王女士确立恋爱关系时,为骗取信任伪造了一本假离婚证,谎称自己已离婚。此后,双方维持了多年恋爱关系。2016年,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女士借款20万元,其中8万元为现金交付,剩余12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同年,王女士还为张某名下房屋支付了4万元装修款。2024年,当王女士因感情破裂要求张某返还借款及装修款时,张某却以“借款已还清”“装修是恋爱期间共同支出”为由拒绝,甚至对8万元现金给付矢口否认。
面对看似无解的困局,我们首先梳理了三大核心难点:其一,自2016年借款发生至2024年起诉,已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其二,8万元现金给付缺乏直接凭证,若被告抗辩系赠与或其他债务,原告需承担进一步举证责任;其三,装修款的关联性需证明房屋确属张某所有,否则难以主张返还。
突破口往往藏在细节里。我们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方面,前往民政局调取张某的婚姻登记档案,发现其提供的“离婚证”系伪造,这一行为已涉嫌《刑法》规定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另一方面,赴房产局调取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明确张某为装修房屋的所有权人,直接锁定了装修款的给付对象。当伪造证件的刑事风险与民事债务的证据链同时摆在张某面前时,这位原本态度强硬的“老赖”终于松了口。
调解过程中,我们既向张某释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刑事法律后果,也结合《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成立要件、不当得利返还的规定,阐明其民事责任不可免除。***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依规返还王女士8万元现金借款。
【获赠锦旗】
【律师寄语】
这场纠纷的解决,不仅是对当事******益的维护,更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核心价值——深度************弥补证据缺口、精准识别刑事线索提升谈判筹码、灵活运用调解促成******化解。从诉讼时效的风险预判,到现金给付的举证突破,再到刑事与民事的交叉运用,每一步都需要对法律规则的深刻理解与实务经验的精准把握。
当王女士握着调解协议向我们道谢时,我们更想传递的是:在法律的******里,时间不会抹去权利,专业总能照亮归途。遇到纠纷别怕“证据不足”“时效已过”,专业律师团队的调查能力、法律智慧与谈判技巧,永远是您维权路上***坚实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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