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概述|OVERVIEW
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人艾某某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款被拖欠提起诉讼。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省高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等程序,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邢广元、胡春明律师全程代理,通过启动造价鉴定、固定关键证据、精准法律论证,***终取得胜诉,成功帮助委托人追回欠付工程款、利息及鉴定费,实现核心维权诉求,切实维护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近日,该案已经执行完毕,委托人已经拿到全部工程款。
02
案情介绍|CASE BRIEF
(一)本案基本事实
某安装工程由A公司总承包后,A公司以37万元(含2万元通风增项)分包给B安装工程队。B安装工程队随即将工程全部口头转包给艾某某,由于信任基础,双方仅达成了口头协议,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这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巨大隐患。2020年12月31日,艾某某以“XX经销处”名义与业主方、物业公司完成联合验收并交付使用。施工期间,安装工程队共向艾某某支付15万元(10万+5万各一笔)。因尾款结算发生争议,艾某某于2021年6月诉至法院,主张其已完成全部工程(含通风管道),请求判令安装工程队及负责人连带支付剩余工程款27万元及利息、鉴定费1.1万元。 艾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委托本所邢广元、胡春明律师代理诉讼。
(二)审理经过
紧抓案件核心 清晰还原事实
我方当事人***初起诉后,一审法院未能支持其诉讼请求。我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二审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但结果依然不利。面对不利局面,邢广元、胡春明律师没有放弃,坚持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审查后,认定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即应当进行司法鉴定而未予准许),作出裁定指令哈尔滨中院再审。 哈尔滨中院再审后,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重审。
重审阶段,两位代理律师紧抓案件核心,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委托人施工部分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固定施工范围与工程价款关键依据;同时提交购销合同、验收单、庭审笔录、施工图纸、邮件往来等全套证据,清晰还原委托人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法院依法组织质证、开庭审理,充分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与司法鉴定意见。
(三)案件结果
终获胜诉,为当事人挽回大额工程款
法院***终采纳了邢广元、胡春明律师两位律师的代理意见与司法鉴定意见,判令某工程队立即支付艾某某工程款161479.86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1年6月23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向艾某某支付鉴定费11000元。


05
律师结语|CONCLUSION
建设工程领域分包乱象频发,实际施工人常面临口头约定无合同、施工证据留存不足、工程款被层层拖欠等维权困境。本案中,委托人无书面分包合同,且历经多轮诉讼程序,维权难度极大。在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专业判断、程序把控能力和证据组织能力至关重要。
两位代理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精准把握案件焦点,厘清法律关系,通过启动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用完整证据链还原施工事实,突破程序与事实双重障碍,***终为委托人赢得胜诉。
本案的胜诉,不仅是对个体合法权益的捍卫,更明确了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保障规则,为同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办案思路。未来,我所将持续深耕建设工程法律领域,以专业法律服务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让司法正义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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